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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注册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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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发挥医学专业特长助力抗疫******

  山西医科大学1815名师生主动请缨投身校外疫情防控——

  发挥医学专业特长助力抗疫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

  “20天里,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和同学们操作复杂的检验仪器,累计完成35万份样本检测。”被派驻到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的气膜方舱实验室营地的志愿者、山西医科大学2022级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王元昊说。

  12月4日,山西医科大学支援太原气膜方舱实验室营地的43名青年志愿者载誉而归。他们是山西医科大学最后一批返校的青年志愿者,也是山西医科大学众多师生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的紧要关头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投身校外疫情防控工作的缩影。

  弘扬志愿精神 以行动践行担当

  “姐姐,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们!”当支援忻州市忻府区抗疫的山医志愿者们接过当地小朋友们亲手制作的写满感谢和祝福的卡片时,惊喜与感动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一幅幅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一个个关爱的眼神、一句句深情的话语……无不表达着群众对师生志愿者工作的肯定和赞许。

  志在心中,愿在行动。在社会面临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时,面对地方政府和疾控部门向学校发出支援的请求,山西医科大学广大师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下沉防疫一线,支援各地市疫情防控工作。他们奔赴太原市、晋中市榆次区、忻州市、临汾市等地,走入社区、医院等开展志愿服务,积极投入样本检测、数据录入、环境消杀、电话流调、移动方舱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山医人的初心使命。

  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级研究生李梦玲第一时间参与临汾市疫情防控电话流调工作,询问涉疫人员的活动轨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判断涉疫人员行程轨迹的合理性,利用公安部门的技术手段查明轨迹中不明确的涉疫人员、场所等信息,力求精准溯源。

  “这个世上没有超级英雄,不过是无数普通人都在发一分光,然后萤火汇成星河。万众一心,与爱同行,抗疫必胜。”这是山西医科大学2021级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聂艳聪支援忻州疫情防控后的体会,也是诸多山医志愿者师生的共同心声。

  发挥“智囊”作用 助力联防联控

  跟踪山西疫情发展态势,开展流行态势预测,完成多期省内外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分析报告……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山西医科大学发挥高校“智囊”作用,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助力疫情防控,为动态调整防控策略、跟进实施防控措施、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等建言献策。

  山西医科大学与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签署了“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支撑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提升山西省疾控机构防控能力和科研水平。学校教授解军、王彤等人带领的科研团队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山西省卫健委课题、山西省新冠专项课题等,在免疫接种、病毒感染潜伏期、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方案等方面,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助力疫情防控。

  受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委托,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多位专家带领学生对广西北海、海南三亚和四川成都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为当地精准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得到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的高度肯定,也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线上线下齐发力 创新科普助防疫

  除了活跃在抗疫一线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和潜心钻研战疫情的科研团队,山西医科大学的师生们主动作为,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心理疏导、行为指导、防疫知识传播等方面都效果显著。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校园封控期间师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压力、不良情绪及突发心理状况,山西医科大学整合心理学、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学科优势,构建起全周期覆盖、全平台支持、全天候陪伴、全方位育人的心理防疫矩阵,依托附属医院精神卫生专家,融合线上线下、整合各方力量,推出了面向全省高校师生的“医心医疫”心理支持云平台。学校依托“山医心理”微信公众号推出“深夜树洞”窗口,及时为处于心理困扰的学生排忧解难,举办了“战胜考试焦虑手册”主题线上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并通过拍摄一系列微视频,宣传心理放松技巧,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疫情发生以来,山西医科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培训会、动员会,制作精品共享课程,帮助广大民众认识疫情、了解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微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活动,在各媒体平台播出系列科普宣传微视频42个,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公众普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用实际行动助力筑牢社会“抗疫”防线。

  今年10月以来,山西医科大学先后有1815名师生主动请缨加入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发挥医学专业特长,为国家作贡献,为社会负责任,他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山医人的使命与担当。近日,山西医科大学向广大返乡学子再次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大家返乡后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规定,做好寒假期间的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担负起医学生的时代使命,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通讯员 侯小宝 皇甫亮 本报记者 高耀彬)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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